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初次復審時間:2017年6月14日至6月16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17年6月17日至6月18日(8: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考生原則上在報考職位所在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南部新區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對象
選調生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考生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應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考生,應提供縣級以上項目管理辦公室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應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
3、提交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打印帶有條形碼的《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 (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一份。《報名信息表》中“學校(引導辦<項目辦>)初審意見欄”須加蓋有關部門的印章。其中,應屆畢業的考生須加蓋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須加蓋所在縣(市、區)“引導辦”或“項目辦”印章;2016年畢業的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未就業的,須加蓋原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已就業的,須加蓋現工作單位印章。
4、2017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2016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和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5.2017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畢業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學除外),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6、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入黨時間、現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7、非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院系級以上表彰 “優秀學生干部類”、“優秀團干部類”、“優秀團員”、“三好學生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8.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證明(中、小學教師持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
9.按照現場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須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授權委托書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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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要求
1、負責資格復審的縣(市、區)組織部須嚴格按照《招錄簡章》的規定,對照資格復審對象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認真審核,對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如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審核通過,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經復審合格的考生,須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職位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數低于3:1的,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放棄資格復審的,應提供書面申請。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2、負責資格復審的縣(市、區)組織部須聯系資格復審對象(含遞補復審人員)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須主動與資格復審單位聯系,并關注現場資格復審及后續招錄環節相關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通知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資格復審單位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主動放棄初次復審或遞補復審的考生,均應在相應的復審時間結束前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否則將對相關考生的誠信情況記錄在案。
3、委托他人現場資格復審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復審考生應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復審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4、《報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遺失的考生,在現場資格復審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5、選調生職位減少或取消、招考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遵義黨建遠程教育網(www.zunyiyj.gov.cn)通知公告欄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省級及我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6、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28622096(中共遵義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1.現場加分審查單位地址及咨詢電話(點擊下載)
2.遵義市2017年選調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3.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點擊下載)
中共遵義市委組織部
2017年6月12日
序號 | 復審單位 | 復審地址 | 咨詢電話 傳真 |
負責審核職位 |
1 | 中共匯川區委組織部 | 遵義市匯川區匯川大道區行政辦公中心A108室 | 0851-28669490 | 選調到匯川區所轄鄉(鎮、街道)職位 |
2 | 中共播州區委組織部 | 播州區南白鎮西大街53號老教育局5樓 | 0851-27229976 | 選調到播州區所轄鄉(鎮)職位 |
3 | 中共仁懷市委組織部 | 仁懷市國酒大道仁懷行政中心5樓公務員管理科 | 0851-22236679 | 選調到仁懷市所轄鄉(鎮)職位 |
4 | 中共赤水市委組織部 | 赤水市市中街道市府路25號市委大院2樓 | 0851-22860496 0851-22861248 |
選調到赤水市所轄鄉(鎮)職位 |
5 | 中共習水縣委組織部 | 習水縣西城區紅一路政府大樓2樓221室 | 0851-22525760 | 選調到習水縣所轄鄉(鎮)職位 |
6 | 中共桐梓縣委組織部 | 桐梓縣武勝路縣委工作區7號樓縣委組織部 | 0851-6626016 0851-6621980 |
選調到桐梓縣所轄鄉(鎮)職位 |
7 | 中共湄潭縣委組織部 | 湄潭縣天文大道行政中心A區7樓 | 0851-24221025 | 選調到湄潭縣所轄鄉(鎮)職位 |
8 | 中共綏陽縣委組織部 | 綏陽縣洋川鎮辰光路行政辦公中心5樓 | 0851-26363191 0851-26363199 |
選調到綏陽縣所轄鄉(鎮)職位 |
9 | 中共正安縣委組織部 | 正安縣桐都大道行政大樓A區504室 | 0851-26425359 0851-26420806 |
選調到正安縣所轄鄉(鎮)職位 |
10 | 中共鳳岡縣委組織部 | 鳳岡縣共青路縣委大院縣委二樓 | 0851-25227022 | 選調到鳳岡縣所轄鄉(鎮)職位 |
11 | 中共余慶縣委組織部 | 余慶縣白泥鎮府西路行政中心11樓1109室 | 0851-24705799 0851-24704312 |
選調到余慶縣所轄鄉(鎮)職位 |
12 | 中共道真自治縣委 組織部 |
道真自治縣黔北大道黨政大樓6樓 | 0851-25826106 | 選調到道真自治縣所轄鄉(鎮)職位 |
13 | 中共務川自治縣委 組織部 |
務川縣楊村行政中心5樓 | 0851-25590409 | 選調到務川自治縣所轄 鄉(鎮、街道)職位 |
14 | 南部新區組織人事處 | 南部新區南關辦湘江大道湘江投資大樓5樓515室 | 0851-27657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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