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筆試總成績排名已經公布。根據《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以下統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州2017年選調生的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進行,由州委組織部牽頭,各縣(市)黨委組織部、都勻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集中審查的方式進行。
初次審查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遞補審查時間:2017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審查地點:按所報考選調職位,分別設在各縣(市)黨委組織部、都勻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見附件1。
三、現場資格審查對象
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為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現場資格審查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縣(市)黨委組織部、都勻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必須嚴格按照《招錄簡章》的規定,對照選調職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關縣(市)黨委組織部、都勻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承擔。
(二)考生須關注現場資格審查相關公告,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在遞補現場資格審查期內依次遞補。負責現場資格審查的單位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經遞補現場資格審查后,通過審查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減少選調計劃人數;無考生通過審查的職位,取消選調計劃。
(三)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對照選調條件要求,持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含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持縣級或縣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四)現場資格審查應提交的資料
1、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筆試準考證》1份。
2、2017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學除外),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3、在網上報名信息系統中打印帶有條形碼的《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2份。《報名信息表》中“學校(引導辦<項目辦>)初審意見欄”須加蓋資格初審部門的印章。應屆畢業的考生,《報名信息表》須加蓋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報名信息表》須加蓋所在縣及以上“引導辦”或“項目辦”印章;2016年畢業的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未就業的,《報名信息表》須加蓋原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已就業的,《報名信息表》須加蓋現工作單位印章。
4、2017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學校證明(證明內容須包含學歷、專業、是否準予畢業、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應簽署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諾。2016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和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5、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院校黨委或黨委組織部,或縣(市)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入黨時間、現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6、非中共黨員的考生,還須提供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類、優秀團干部類、優秀團員或三好學生類,以及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7、“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需持縣級及以上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項目辦”)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簡稱“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及《招錄簡章》選調條件第6條中所規定的內容。
非中共黨員的基層服務項目考生,須提供當選村主任或副主任的證書原件并提交加蓋有所在鄉鎮(辦事處)黨委和縣(市)黨委組織部印章的復印件1份。
8、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
9、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字代蓋手印。
10、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11、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在現場資格審查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關事宜
(一)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面試等招錄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n.ls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資格審查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
黔南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54-8233191(傳真)
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0854-8227019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處:0854-8280305
黔南州項目辦:0854-8227425
附件:
1.黔南州2017年選調生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點擊下載)
2.2017年選調生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3.誠信報考承諾書(點擊下載)
中共黔南州委組織部
2017年6月12日
貴州公務員面試名單,資格復審公告
附件: (以下7個附件打包下載))
1.貴陽市2017年市、縣、鄉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貴陽市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復審材料準備清單
4.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
5.應屆畢業生承諾書示例
6.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示例
7.貴陽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
中共貴陽市委組織部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2017年貴州省考排名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