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3天(202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如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慮,要求復查成績的,在公示期內提出書面復查成績申請,交黎平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期滿后,由縣紀檢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統一核查。公示期滿后提出復查成績申請的不予受理。
三、舉報電話:0855-6221835(縣紀委監委)
0855-6223326(縣招考辦)
附件:黎平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公示表.xlsx(點擊下載)
黎平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27日
來源:http://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9/t20210927_7058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