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技能測試)時間、地點
(一)時間
2021年11月4日(周四)上午11:00—12:00
(二)地點
岑鞏縣中等職業技術學院實訓樓
1.技能測試:3號微機室
2.筆試:4號微機室
二、準考證領取有關事項
報名考生請于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岑鞏縣人民法院五樓政治部(501室)領取。
附:考生守則
岑鞏縣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考生守則
1.考生在筆試及技能測試考試前3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者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健康碼綠碼、無異常行程卡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考生近14天內到達或途經過黔東南州以外的低風險地區,應出具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配合安保人員完成疫情防控體溫檢測,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備查。
2.如考生“貴州健康碼”非綠色或體溫超過37.3℃或近14天內到達、途經過中、高風險地區(以“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準),不得入場。
3.技能測試考試開始后,不得入場;筆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除規定可攜帶的必備文具以外,嚴禁攜帶各種電子(包括電子手表)、通信、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到身上或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攜帶上述各種設備到身上或帶至座位,經監考人員發現或其他考生舉報屬實的,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發現或舉報違反考場規則的應當場舉報,考試結束后舉報的,一律不予受理。
5.應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6.筆試試卷及答題卡發放后,考生應在試卷及答題卡上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并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者中性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圓珠筆、鉛筆以及其它顏色墨水筆作答的將作零分處理);不得做任何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在開考30分鐘后仍未填寫姓名等信息,經監考老師提醒仍不填寫的,按嚴重違規作取消考試資格處理。
7.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8.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筆試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紙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9.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紙及其他答題材料。
10.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筆試考試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紙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在技能測試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應在監考人員的指令下離開考卷,后退一步站立,待監考人員將考生技能測試情況上傳、打印,并經考生簽字后,在監考人員的安排下依次離開考場。
(信息來源: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202110/t20211029_71401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