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資格復審對象
見附件1《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備注欄中標注★號者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1.7至9崗位:2021年11月8日9時至17時
2.1至6崗位:2021年11月9日9時至17時
(二)資格復審地點
湄潭縣公安局(位于貴州省湄潭縣湄江街道天文路614號)
三、資格復審遞補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遞補復審時間
2021年11月10日9時至17時。
(二)遞補復審地點
湄潭縣公安局(位于貴州省湄潭縣湄江街道天文路614號)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
(一)報名系統打印的《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臨時身份證);
(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及資格材料(如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申請加分人員須下載填寫《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2),并提供加分確認項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六)打印并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
五、資格復審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審查內容包括身高、體態測量和資料審核,其中身高、體態測量由現場醫務人員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員監督。身高、體態測量合格的,進入資料審核環節(不涉及身高、體態測量的,直接進入資料審核環節)。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照程序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01至06崗位空缺人數按各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07、08、09崗位按體能考試與筆試成績(體能考試×60%+筆試×20%)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成績相同的一并納入現場資格復審),遞補結束后,按照實際合格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三)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若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湄潭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五)由于資格復審場地停車條件有限,資格復審現場不提供停車服務,請考生妥善選擇出行方式。為避免過多人員聚集,請考生嚴格遵守現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有序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為扎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有序順利進行,根據中央、省、市、縣疫情防控相關文件要求,考生應主動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應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導致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二)考生需自備口罩,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期間,全程必須佩戴口罩,在查驗身份時應配合摘下口罩,身份查驗完畢后隨即戴上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資格復審,視為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三)考生須持有本人“貴州健康碼”“行程碼”綠碼,經檢測體溫正常(體溫<37.3℃),遵義市(紅花崗、匯川、播州、新蒲)中心城區考生,須提供三次全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湄考生,須提供48小時在黔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境返湄考生,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離滿14天,須提供隔離期間第7、14天的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體溫檢測正常,方可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四)貴州健康碼、行程碼為非綠碼、體溫≥37.3℃的考生,需提供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指定隔離區域,經現場醫務工作人員綜合評估后決定是否可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五)考生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須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發熱,咳嗽等癥狀已經消失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
(六)考生必須如實告知以上涉及的個人情況,如有隱瞞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湄潭縣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2: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加分申請表.doc(點擊下載)
附件3: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附件1: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111/t20211105_71564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