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
(二)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熟悉行政執法工作、有相應履職能力;
(四)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秉公監督;
(五)年齡在22—60周歲,身體健康。
二、選聘范圍
戶籍所在地在萬山區或居住在萬山區行政區域3年以上的人員(含住所地在萬山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及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人員、企業界及法律工作者等)。
三、選聘程序
(一)申報
1.申報時間:申報時間截止2021年11月25日;
2.申報方式:此次選聘申報工作采取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兩種方式。個人申請擔任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的,自行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附件《銅仁市萬山區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推薦(申請)表》,填寫相關情況后將申請表等有關材料電子版一并打包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1348200790@qq.com或者交至區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科(產業園1棟5樓7號辦公室,電話:3521027);組織推薦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的,按照聘任標準,認真審核把關,向區司法局提交附件《銅仁市萬山區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推薦(申請)表》。
(二)審核批準
區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因素,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
(三)社會公示
區司法局向社會公示擬任人員的名單及受理異議的部門和聯系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擬任人選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經審查不成立的,由區司法局報區政府審定,并向社會公布。
四、特邀監督員工作職責
(一)針對加強和改進全區行政執法工作向區司法局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針對全區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執法領域向區司法局提出監督建議;
(三)參加本區行政執法現場觀摩、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以及行政執法專題調查評估活動;
(四)了解、掌握行政執法機關執法隊伍建設情況和法定職權情況,反映群眾、企業對本區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意見、建議;
(五)承擔區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任務。
五、工作紀律
(一)依法監督,持證監督;
(二)廉潔監督,秉公監督;
(三)不得干擾行政執法機關的正常執法;
(四)不得利用監督員身份謀取私利,從事與工作職責無關的活動。
六、聘任期限
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聘期為三年,可以連續聘任;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調整。
附件:銅仁市萬山區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推薦(申請)表.doc(點擊下載)
銅仁市萬山區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信息來源:http://www.trws.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8_71718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