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聘名額
全縣選聘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10-20名。
二、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法治意識、監督意識,關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設。
(二)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政策等知識和能力,熟悉并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夠客觀公正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四)具有本縣戶籍或者在本縣連續居住3年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專科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未受過刑事處罰,無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五)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以及具有生態與環境保護類、食品藥品安全類、法學類專業知識的人員優先選聘。
三、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的工作職責
(一)依法對全縣行政執法單位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并向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部門或行政執法主管部門報告或反映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應邀參加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檢查等活動。
(三)受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四)對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四、選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填寫《沿河縣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申請表》,經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基層組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沿河縣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股或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聯系人:楊啟成,電話13595641509,郵箱709750158@qq.com)。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0日。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組織推薦。根據個人報名數量及覆蓋面情況,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函邀請相關單位推薦若干名人員,由各推薦單位通知推薦對象填寫《沿河縣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申請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縣司法局。
(三)審核批準。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人員、單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專長、法治素養等因素,擇優提出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
(四)頒發聘書。公示期滿,對無爭議的擬聘人選,經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領導批準后正式聘任,頒發沿河土家族自治縣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告。
五、聘任期限
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三年。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與監督員身份不符活動的,解除其監督員資格。
附件:沿河縣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申請表.docx(點擊下載)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5日
(信息來源:http://www.yanhe.gov.cn/xwzx/tzgg/202112/t20211214_72027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