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對象確定辦法
1.調劑報名人員為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且未進入簽約環節的考生。
2.調劑報名考生須滿足報考調劑職位所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3.按調劑職位報名考生人數與調劑計劃數4:1以內(含4:1)的比例確定評審對象。
4.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按照學歷學位層次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調劑對象;學歷學位層次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調劑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選調報名和調劑報名均報考畢節市轄區職位的考生優先確定為調劑對象;若出現學歷學位層次相同、筆試成績相同且選調報名和調劑報名均報考畢節市轄區職位的末位并列考生,或學歷學位層次相同、筆試成績相同且選調報名和調劑報名均未報考畢節市職位的末位并列考生,則同時確定為調劑對象。
二、評審原則及辦法
(一)評審原則
1.優化學歷結構原則。將學歷學位層次作為首要評審要素,優先選調學歷學位層次高的考生,著力優化選調生隊伍的學歷結構。
2.學生干部優先原則。學歷學位層次相同的考生,優先考慮擔任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人員,優先考慮順序為:校學生會成員、院系學生會成員、黨支部委員、團支部委員、班級干部、院校認定的社團和協會組織者(不含普通成員)。
3.考試成績優先原則。學歷學位層次相同、學生干部經歷相同的考生,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考慮。
4.報考意愿優先原則。學歷學位層次相同、學生干部經歷相同、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在本次選調報名和調劑報名中,均報考畢節轄區職位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5.人員崗位匹配原則。以上條件均相同的考生,所學專業、性別、民族等情況與選調職位和選調單位的日常工作需求大致相同的優先考慮。
(二)評審辦法
1.調劑職位報名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調劑計劃數的,報名考生直接確定為簽約人員,不再進行評審。
2.調劑考生人數大于空缺(調劑)職位調劑計劃數的,由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組織評審,評審小組成員根據評審原則進行評審。
三、其他事宜
1.調劑報名人員應準確及時提供調劑所需的相關資料,若未及時完整提供的,責任自負。
2.調劑進入簽約環節的人員名單將在貴州黨建云和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請密切關注。
3.經第一輪調劑后若仍有空缺職位,由選調機關結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開展后續調劑,請符合調劑條件且未進入簽約環節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4.所有參加調劑工作的工作人員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等相關規定。
調劑報名咨詢電話:0857-8319191
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
2022年1月12日
(信息來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201/t20220112_72299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