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興仁市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各選聘單位具體實施。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復審時間:2023年1月10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
(二)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23年1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
(三)地點:
在各選聘單位進行(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對象
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四、所需材料
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所需材料根據《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的規定準備,到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選聘單位按照簡章要求,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進行選聘資格復審,經復審符合選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選聘單位公章。
(二)經復審不符合選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選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三)考生須密切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相關材料,或刻意隱瞞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并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各選聘單位要主動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含遞補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的記錄備查。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主動與所報考單位聯系,保持通訊暢通,且須在現場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自愿放棄的,應向選聘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選聘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做好記錄備查。如因選聘單位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復審有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事宜
(一)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面試工作擬定于2023年1月14日進行,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在2023年1月13日打印,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提前作好準備。
(二)本次選聘工作的相關信息,都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xr.gov.cn)”上進行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選聘單位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監督電話:0859—6212252(興仁市監察委員會信訪室)
咨詢電話: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1: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一覽表.xls(點擊下載)
附件2: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點擊下載)
興仁市2022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9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301/t20230109_77880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