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縣委、縣政府安排,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15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納雍縣2023年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鞠紹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余江、李瑾2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二、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崗位專業要求參照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上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進行設置。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本縣(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戶籍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知識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5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9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學歷及專業要求: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8.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和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證明為準),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漏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6.現服役人員。
7.失信被執行人員。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五、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8月9日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
(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3.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4.報名所需資料:
(1)《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一份,除簽名外的其他內容必須打印、不能手填。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4)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親筆簽署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
(三)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
2.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實施方案》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報考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有關審核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實施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結束后,如確認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或無人報考,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六、面試
1.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由納雍縣2023年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未參加面試、未完成面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
3.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成績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5.經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領取面試準考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同一職位的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職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采用加試面試確定該職位進入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反映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自動放棄、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薪酬待遇
聘用后協管員工資為:底薪2660 元/月+績效900元/月;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由單位負擔,個人繳納部分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3521283(納雍縣自然資源局)
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聘用管理股)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納雍縣2023年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實施方案,密切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2023年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崗位表.xlsx
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崗位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名稱 | 單位咨詢電話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戶籍要求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
專科 | 本科 | |||||||||||
1 | 納雍縣自然資源局 | 0857-3521283 | 01 | 規劃執法協管員 | 6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建筑工程技術 | 建筑工程技術 | 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戶籍 | 限男性報考 | |
2 | 02 | 規劃執法協管員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法律 | 法學 | 限男性報考 | ||||
3 | 03 | 規劃執法協管員 | 4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國土資源管理、國土資源調查、土建施工類、國土管理 | 測繪工程、土木工程、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 | 限男性報考 | ||||
4 | 04 | 規劃執法協管員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限女性報考 |
附件2. 納雍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報名信息表.doc(點擊下載)
附件3.誠信報考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納雍縣2023年公開招聘規劃執法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9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08/t20230809_81630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