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2024年5月18日、19日。
人民警察各職位體能測評具體時間詳見《貴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時間表》(附件1、2)。
體能測評地點:貴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部(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黔靈山路278號)。
二、體能測評對象
按照《招錄公告》有關規定,“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且面試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需參加體能測評,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獄(所)醫職位不進行體能測評”。
三、有關事宜
(一)考生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注意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二)考生在體能測評當日上午7:30可進入貴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部,上午8:00—8:30進入體能測評場地;上午8:30仍未進入體能測評場地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生持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體能測評場地。面試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rsks.com.cn),點擊“準考證打印”欄目,選擇“貴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準考證打印”進行打印。
(四)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2024年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頒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政治〔2024〕60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若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但考生自愿堅持參加的,須由考生本人及家屬共同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體能測評。
(六)在體能測評開始前,考生須認真閱讀《考生體能測評須知》(附件3)。
(七)人民警察職位(不含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獄〈所〉醫職位)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能測評結束后,根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因5月18日貴陽市將開展“民族巡游大聯歡活動”,當天5:00起至12:30止,中華路(北京路交叉口至遵義路交叉口段)、遵義路(中華南路交叉口至瑞金南路交叉口段)、都司高架橋將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車輛通行及停放,請廣大考生提前規劃好出行時間、路線,避開交通管制路段。
(九)本次體能測評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考察等各環節進行的時間都將在“貴州黨建云”網站進行公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讀公告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1—86824280 0851—84819455
監督電話:0851—85837251
附件:1.貴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時間表(5月18日).xls(點擊下載)
2.貴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時間表(5月19日).xls(點擊下載)
3.考生體能測評須知.doc
一、考生在體能測評當日上午7:30可進入貴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部,上午8:00—8:30憑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體能測評場地;上午8:30仍未進入體能測評場地的視為自動棄權。
二、考生在進入體能測評場地前查看分組名單,查找自己所屬測評組號,然后進入體能測評場地,到對應的測評組集合,在引領員的安排下抽取測評順序號,在《考生承諾書》和《考生抽簽順序表》上簽名,并按要求佩帶號碼簿。
三、測評前,考生做好測評準備工作,在測評時不得以身體不適為由提出緩測。如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如受傷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若堅持參加體能測評的,須由考生本人及家屬共同簽字確認。
四、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考生須把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關閉,裝入專用袋,寫上姓名及抽簽號后交引領員保管,體能測評結束后歸還。在體能測評過程中,如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考生家屬不得在體能測評場地外影響體能測評工作,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體能測評場地。
五、體能測評項目順序依次為:①縱跳摸高;②10米×4往
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評時須服從考官和工作人員安排。每個項目測評后,考官當場向考生宣布測評結果。在測評過程中,縱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項目不合格者,不再參加下一項目測評,同時在引領員的安排下,歸還號碼簿,領取通訊工具離開測評場地。
六、在候測期間,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離開本組,不得大聲喧嘩和議論;需要去衛生間的,須經引領員同意才能離開,返回后要向引領員報告歸組。
七、當前一位考生體能測評時,后一位考生應作好準備,要仔細聽清考官對所測項目的動作要領指導,盡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測評項目。
八、每個體能測評項目結束后,要認真聽取自己的體能測評成績,如有異議,當場向本項目測評處監督員提出,離開體能測評場地后,再有異議的,不予受理。在測評期間,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規違紀行為,取消測評資格。
貴州省公務員局
2024年5月14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zzzb.gov.cn/tzgg/20240514/20240514_4708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