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做好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省司法廳黨委的領導和組織下,由省法治研究服務保障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現場審查。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遞補復審時間:2024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貴州省司法廳(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太慈橋社區花溪大道北段262號萬科翡翠濱江A1號22樓2210室)。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按照《方案》規定,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有效筆試成績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四、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一)網上報名平臺在線打印的《報名信息表》2份,再次核對完善相關信息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在職人員須在“原單位意見”欄內填寫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外、香港、澳門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專業為一級學科,實際研究方向為崗位所需二級學科、高校自設專業以及國(境)外相近專業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所學課程證明;報考有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單位證明等憑據。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及電子版。
(四)在職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的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附件3)。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五)應聘人員是中共黨員的,應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六)填寫《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中的要求提供;
(七)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持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紙印制,按順序準備好,以便查驗。
五、相關要求
(一)請考生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無法聯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應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聲明的,省司法廳將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備查。
(二)經現場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順延遞補,不再另發布遞補復審公告。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工作在資格復審工作結束以后,具體時間另行在貴州省司法廳官方網站(http://sft.guizhou.gov.cn)上公布。同時,我廳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四)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聯系電話:0851—85559310
監督電話:0851—85559257
附件1: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點擊下載)
附件2: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參考模板).doc(點擊下載)
貴州省司法廳
2024年5月23日
(信息來源: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405/t20240523_84675413.html)